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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 計畫說明 彰化縣政府為培養本縣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力升級及鼓勵本縣中小企業地在扎根,訂立 114 年度「彰化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地方型 SBIR)申請須知」,以加速提升彰化縣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產業發展。 ▶▶ 申請資格 符合資格者 不符合資格者 設籍(立)於彰化縣。 5年內執行政府計畫或採購有重大違約紀錄者。 資本額小於1億元,或員工數小於200人。 陸資企業(含各類分公司)。 無欠稅紀錄。 計畫執行場所不在彰化縣。 已獲得其他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 ▶▶ 申請類別 類別 說明 個別申請 1家公司申請,最高補助100萬元。 聯合申請 2家公司聯合(1主導+1共同),最高補助200萬元。 補助比例 政府補助款最高為總經費的50%。 ▶▶ 預算編列上限 類別 說明 人事費 總額60%上限(必須為公司正式投保勞保之員工)。 技術引進/委託研究 總額50%上限。 材料費 每人每年15萬元上限。 研發設備維護費 上限10萬元。 專利費 國內上限3萬元/國外上限10萬元。 ▶▶ 受理期間 申請截止日期:115年4月30日(1
Rufina Huang
4月17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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